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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排水管理处污泥运输车采购项目继续报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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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排水管理处污泥运输车采购项目继续报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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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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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衡水市排水管理处污泥运输车采购项目继续报名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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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衡水市排水管理处污泥运输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HSZFCG2015G10602 采购人名称: 衡水市排水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和平路裕园小区1号楼3楼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8-235189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污泥运输车2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 衡水市排水管理处。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到货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变更原因: 首次开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三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继续报名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6、企业简介;7、所投工程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特种车辆环保公告,可免购置税;8、所投工程车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公告》目录中的产品;9、企业简介。 (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付款方式要求: 车辆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90%项目款,剩余10%项目款作为质保金,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报名时间延长至: 2015年5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外); 报名地点: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邮编: 053000)。 (已报名并参加首次开标的供应商不需重新报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继续参加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完整,免费领取标书文件电子版 开标、评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 0318--2055993孙建涛 2、项目商务部分: 0318—2351896 冯晓东 3、传真: 0318-2351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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